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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说民办教师

——说说我这个怪胎——

 

民办教师,是我国教育界的一个特殊群体。他们本是共和国的教师却不在国家教师编制之内,享受不到教师应有的待遇,在职时工资很低,退休后领的退休工资少得可怜。

现在民办教师的待遇困难问题,经媒体多次曝光,又有关切的人士奔走呼吁,有了一些改善。但是只要存在这个民办教师的群体,要想享受教师应有的待遇,还不知是猴年马月之事。

网上360百科对民办教师是这样描述的:“民办教师,是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重要组成部分,是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。据《教育大辞典》载,民办教师是指"中国中小学中不列入国家教员编制的教学人员。为农村普及小学教育补充师资不足的主要形式。除极少数在农村初中任教外,绝大部分集中在农村小学。许多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措施,解决民办教师问题,做了大量工作,摸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。但民办教师在工作和生活方面仍有许多困难亟待解决。”

这是一份矛盾百出的描述,但大致上反映出当前我国民办教师存在的困难状况。

上面我的所说,或者360百科名片说的都是民办教师的一般情况,咱们国家之大,无奇不有,肯定也会有特例存在。

我说的这个民办教师的特例,说的就是自己这个怪胎。因为是自己的亲身经历,所以有点发言权。

我的组织档案中记载的44年教龄,其中有三年的时间“有幸”在民办的学校度过。

我说的这个“有幸”,不是讽刺话,更不是反话,而是实实在在的存在。

说“有幸”,是因为我在民办小学工作的那三年的各方面待遇,比相应的国家教师非但不差,还很有些优越。

原来我195222参加教师工作后开始一直在斗门区。

1953年我在斗门区中心小学担任五年级甲班的班主任,领区校一般教师领的国家工资“120个工资分值”。这个数值相当于当时一个营级干部的月津贴。

那时工资分值是不固定的,具体数值每天都有变化。

教师工资以发工资那天报纸上公布的工资分值为标准。 100个工资分一般是24元多一点,120个工资分也就是28块多,29元不到。由于有这几分的差价,发工资前有些教师特别注意那几天工资分值的波动变化。

1954年我被绍兴县教育局正式调到皋埠区陶堰倒址村小学。这是个政府正式授权的小学,规定有一个教师编制。只不过在我去倒址小学之前,那前任教师被学生给赶跑已经有些日子。

我去倒址后被告知因为学校教师断档的缘故,原有的教师编制被撤销,新任教师的工资得有村里负责。我这不就变成了民办教师了吗?

这个倒址村,是个偏僻的农村,只有60来户人家,除了种地无任何其他的经济收入。他们能负担得起一个教师每个月的工资吗?

不知为什么,当时我并没有计较这样的变化。

我上学校不久,村里召开干部会,商讨我的工资问题。村长陈茂华问我:“你原来每月的工资是多少?”我说:“我120个工资分!”我补充说:“大概每月在28元和29元之间!”文教干事陶宝泉听了立马接口说:“2829,腥气眼吊的,每月30块,凑个整数!”陶宝泉虽然也是个农民,但他过去在上海工作过,见过大世面,说起话来很是大气。

于是,在55年工改之前的一年多的时间里,我在倒址每个月领30元工资,比同样情况的国家正式教师的28元多增加了一块多。要知道那时部队的营级干部每个月也只享受28元津贴。

至于如公费医疗等其他待遇,因为我是以正式教师身份调来的,当然继续享受。

1955年底,全国工资改革开始,我也向村里吹了吹风。

工改政策下来后,倒址村里又为此召开了专题会议。这些农民干部问我:“像你的情况,这次工改能调到什么级别?”

我说:“对照政策,我可以定小教7级,工资每月39元!”

这时 ,文教干事陶宝泉又开口了,他还是那样的口气:“39元,腥气眼吊的,我们给你定40元,凑个整数!”既然文教干事提了,村干部自然通过。要知道55年工改后一个乡干部也就是能领28元。说明那时的政策还是向教师倾斜的。

而我这个“民办教师”,在全绍兴其他教师还没有领到新工资之前,却先领上了村里发的新工资,并且还比同级别的高出1元!

就在这1955年,我还领到了四证:中华人民国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工作证,中华人民国和国全国总工会发的工会证,国家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证和预备役兵役证。

我由于爱锻炼,很少头痛身热,很少光临医院。不过1955年,因为疝气手术去城里的医院动了一次手术。

去医院手术之前,我事先向陶堰乡学校领导请的假。乡校领导安排了一名代课教师。在我住院的一个月期间,这名去民办学校代课的教师工资,由政府发给,没有让倒址村负担。

1956年我还被群众选举,领导批准,成为1952——1956年度的绍兴县先进教育工作者代表会议的代表,参加了会议,吃了大餐。

说老实话,从1954——1956,我在民办学校工作三年,这期间享受的各方面待遇比国家正式教师只好不差,你说这不是个怪胎!

1957年,我调绍兴县唯一的重点学校——柯桥小学时,开始县里发工资只按教师七级发给我39元。我不乐意了。我说 :“工资改革有就高不就低的政策,我这40元一月的工资介于小教7级和6级之间,为什么不给我调6级,偏要给我调到7级?”就这样到柯小后有两个月的工资因为发39元,我罢领。最后县教育局向我妥协,作为7级保留,从此给发40元工资。时任柯小的会计诸天雨对我说:“因为你的工资在全县独一无二,工资表上为你专立一项!”

我听了觉得这是应该的!

大概就是这种自认为的应该,在有些人的心里却有着不一样的感觉;也可能是我离开了倒址这块福地;当然更有可能的是在19581月的绍兴县中小学教师整风学习班上,我应民办教师的邀请,出席了全县民办教师的座谈会以表支持,尽管一言未发,也犯了大忌。

三夹两串加在一起,因此接踵而来的倒霉事件和倒霉日子就不稀奇了!2018/9/24

 

  • 标签:绍兴 贺继昌 杂谈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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